3773考试网 - 美术高考 - 招生简章 - 正文

2021年江苏师范大学书法学专业校考招生简章

来源:江苏师范大学 [2021/1/25] [微信公众号查成绩:]
江苏师范大学2021年书法学专业校考将在1月27日举行,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学校实际,考试的有关事项须知如下:

一、考试时间

考试日期

考试科目

考试时间

考试地点

1月27日

楷书临帖

8:30-9:30

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科文1#楼

隶书临帖

9:45-10:45

创作

11:00-12:00

注:1.考生可于27日早上7:00起进入学校,到达指定侯考区;2.考生请于1月25日8:00起至考试开始前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。

二、考场安排

考场号

准考证号段

考场教室

1

2132040001—2132040030

科文1#102

2

2132040031—2132040060

科文1#106

3

2132040061—2132040090

科文1#202

4

2132040091—2132040120

科文1#205

5

2132040121—2132040150

科文1#206

6

2132040151—2132040180

科文1#214

7

2132040181—2132040210

科文1#218

8

2132040211—2132040240

科文1#305

9

2132040241—2132040270

科文1#306

10

2132040271—2132040298

科文1#314

三、防疫要求
  1.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,自行下载并打印《健康承诺书》、打印 1 月 25 或 26 日个人“苏康码”(彩色打印),1月26日,考生须通过微信客户端搜索“通信行程卡”(或扫描下方二维码,图一)查询本人出行轨迹,并彩色打印(打印示例见图二,日期应为1月26日),在进校时接受工作人员检查。在参加最后一场考试时,考生须将《健康承诺书》和苏康码交考点工作人员。

  2.考试当天,所有考生统一从学校南门(海河路)步行进出学校,通过考试专用通道直达考场。
  3.考生进大门时不允许携带手机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,自行保管个人贵重物品,并提前准备好彩打的苏康码、通信行程卡、身份证、准考证、《健康承诺书》,从进口有序检查测温后进入考点,并按规划路线至目标区域。考生在校园内只允许在指定的考试区域内活动,其他区域考生禁行。考试结束按指定路线迅速离开考点,不聚集。
  4.除身份核验外,考生进入考点须全程佩戴口罩。若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将立即启用隔离考场。
  5.考生在考前须密切关注本人体温情况,如体温达到或超过37.3℃,须根据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,至就近发热门诊进行进一步检测,检测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进行考试。
  6.考生须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,赴考途中做好个人防护,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。为避免人群聚集,考生须独立应考,除考生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点。
  7.需就近住宿的考生,须选择卫生条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住宿场所,确保住宿和饮食安全。
  特殊情况说明: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务必于1月26日前致电联系美术学院0516-83500491,告知特殊情况。
  1.28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(14天集中医学隔离和解除隔离后居家观察14天)。
  2.入境隔离未满28天(14天集中医学隔离和解除隔离后居家观察14天)人员。
  3.“苏康码”和“通信行程卡”黄色、红色的人员,应按规定隔离医学观察。
  4.考前14日与正在接受居家医学观察的人员共同居住、生活等密切接触人员。
  5.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(直辖市为县区)的其他非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。
  6.与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(直辖市为县区)的其他非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共同居住、生活等密切接触。

四、考生守则
  1.考生按规定时间和地点,通过健康检测后凭纸质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,除答题纸、草稿纸外,其余考试用品考生自备。
  2.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、电子存储设备。故意携带者,考前如不交出,开考后一律按违规处理。
  3.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,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的秩序。
  4.考生入场时,监考员将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违规物品,考生须自觉接受检查,并予以配合。入场后,须对号入座,并将准考证、身份证放在课桌靠走道一侧上角以备查验。
  5.考生领到答题纸和试卷后,须检查所发答题纸是否有误,并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填写个人信息。
  6.考点发出开考信号后才能开始答题。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。所有科目不得提前交卷。
 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立即停笔。将答题卡、试卷、草稿纸整理好,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,不准在考场及附近逗留。
  7.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,不准吸烟,不准喧哗,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,不准夹带、旁窥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,不得自行传递文具、用品,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、答题纸、草稿纸,不准将试卷、答题纸或草稿纸带出考场。
  8.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,可举手询问;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,不得向监考员询问。
  9.对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,将依据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予以处理。涉嫌违法的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(修正案九)》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处理。

微信公众号查成绩:

免责声明: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,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本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、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由此产生的后果与本网无关;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联系我们fjksw@163.com,我们将会及时处理。

您可能喜欢的文章

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 | 版权申明 | 网站导航 | 手机版

闽ICP备08106227号-4 闽ICP备08106227号-2 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1461号

本站信息来自于官方网站及新闻媒体, 如有侵犯您的隐私请联系我们: